摄像头下停车超过三分钟就算违章。
一般情况是罚款一至二百元,如果会扣分的话,一般是扣3分。
摄像头拍到的车辆违章应到违章所在地或驾驶证发证所在地交管所违章处理科打印出处罚单,并到指定银行缴完罚款。
属于违章停车的情况:
1、机动车只能停放在道路上的停车位,其他地方禁止停放。
2、在车位停放车辆时,应朝前停放,身体不得超过车位。
3、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车辆应直接临时停车,身体右侧靠近道路边缘,且不得超过30cm,并打开危险报警手电筒;
4、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地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有隔离设施地段、交叉口50米以内地段、公交车站30米以内地段不得临时停车

扩展资料
1、处罚依据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2、违章行为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
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章记分分值
指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纠正、处罚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同时,根据其违章行为记录相应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 3分、2分、1分五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交通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