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牌费用大概130元,上牌流程如下:
1. 进入办证大厅拓印车架号(免费);
2. 带上相关相关资料(新车注册流程上有提及)到旁边查验大厅查验资料;
3. 查验资料合格后进检测线进行验车了;
4. 验车完毕后,办事人员将验车报告封好交给你;
5. 由大厅办事人员按照程序给车辆照相;
6. 照相完毕,办事人员盖章;
7. 办好以上事项就可以去办证大厅取号排队;
8. 办理好后,办事人员会给你两张单据,资料她保留,然后你拿着这两张单据去交费大厅(办证大厅西侧另一个小厅)交费;
9. 交费完毕130元,办事人员给你一张收据,你拿着收据和之前两张单据(取牌照用和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产权证用),先去第一项提及的安装牌照的地方南边,你会很清楚的看到“自编牌照领取”几个大字,去把取牌照的单据给师傅,他会将牌照给你;
10. 拿着牌照先去安装牌照的地方安装牌照;
11. 牌照安装完毕后,带着剩下的一张单据,去办证大厅2号柜台拿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5666330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上牌规定
参考资料:新车上牌照流程- 苏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