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挂车和摩托车外,标牌应固定在门铰链柱、门锁柱或与门锁柱接合的门边之一的柱子上,接近于驾驶员座位的地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地方可利用,则固定在仪表板的左侧。
如果那里也不能利用,则固定在车门内侧靠近驾驶员座位的地方。如果上述位置都不能利用,则要向NHTSA书面申请。

扩展资料:
车辆备案:
1、编制和标示车辆识别代号的制造厂必须在首次使用车辆识别代号前至少一个月, 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备案,备案后方可使用。
备案时需提供以下列文件:汽车工业司批准 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复印件,车辆类型,带有车辆识别代号的标记的型式及图片,车辆识别代号的标示位置或区域说明及图片,对车辆识别代号的解释文件。
2、若已申报过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型式/位置等有任何改变,都应在出售第一批有此识别代号的此种车辆前至少一个月,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重新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