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亦称个人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为其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建立,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自治区公布的个人账户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