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处快赔”的含义
1、“所谓快处快赔,是指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造成了财产损失或当事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某保险理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当事人经过协商后,对事故现场、事故车辆、车损部位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即可到快处快赔中心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定损理赔等“一站式”处理,如果损失金额不大的则一般在1天内可以办结。
3、车损事故发生后,可当场、或者最迟一到两天内,即可划定事故责任,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事故责任认定越快,理赔的时间越快。”
二、“快处快赔”理赔流程:
一、无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指引填写后,迅速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协商处理。有条件的,当事人可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二、“确认卡”一经当事人各方签署,便视为对记录事实无异议,并作为交警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理赔的依据。“确认卡”由市公安交警局和保险公司免费发放,市民可以到市公安交警局各单位服务窗口、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加油站等地方免费领取。
三、当事人填写“确认卡”后迅速撤离现场,自行协议处理未果报警的,应当向交警提供“确认卡”,依据有关规定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四、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保险索赔的,应当在按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立即向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将组织保险公司对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设立专门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
五、各方均在深圳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可自愿直接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索赔。当事人一方不选择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索赔,或在异地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按保险公司合同依法索赔。

扩展资料:
快速理赔的前提是双方对责任的划分都认同,共同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存在争议,对事故责任不能划分,则只能报警处理,由交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之后再进行划分。
这种情况下不能私自将车驶离现场,以免无法对事故成因做出判断,导致责任无法划分。发生小事故双方采取“快速理赔”的方式是很明智的,但在快速理赔时一定要确认对方的各种信息准确无误才可以。对于以上提到的这些情况,一定要报警处理,否则吃亏的可能会是自己。
参考资料: 快速理赔百度百科